通过张大卫牧师关于罗马书第7章的讲道,默想律法与福音、恩典与悔改、信心中的顺服如何通向真正的自由。
张大卫博士通过实地宣教和数字媒体事工,将福音传向世界多个地区;作为其事工的果实,许多委身于大使命的人被兴起。基于这一宣教异象,奥利韦特最初是作为一所用于培养宣教士的小型教会学校而起步的。此后,为了提供更加系统的神学教育并培养宣教人才,2000年,奥利韦特神学院及神学校在洛杉矶和首尔成立。
随着学校不断发展,张博士于2004年在旧金山正式创立了 Olivet University。奥利韦特在旧金山多元而充满活力的环境中,以神学为中心,逐步将教育领域扩展至音乐、新闻、艺术设计和技术等方面。同时,学校聘请了包括威廉·瓦格纳博士在内的教授团队,进一步加强了教育实力;2005年,学校迁至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市中心扩展校区,从而更加巩固了其作为大学的基础。
2006年,张博士为了更加专注于宣教事工,将校长职务移交给大卫·詹姆斯·伦道夫博士,并以国际校长的身份继续领导全球宣教事工。此后,Olivet University 于2009年获得机构认证,并增设了语言教育学院和商学院,扩大了学位课程及国际合作关系,作为面向全球宣教的基督教教育机构持续成长。
卡夫卡的《法的门前》中,出现了一个人,他一生都站在一扇门前,却最终未能进入。那扇门似乎是向他敞开的,但他却没能穿过那道门,走上生命之路。这个短小而令人不安的故事,在阅读罗马书第7章时,会在心中留下长久的阴影。律法就像立在人面前的一扇圣洁之门。它使罪无法被隐藏,显明人心深处的贪欲和自义,也照出人站在神面前的真实光景。然而,仅仅站在门前,人并不能因此得生命。使罪人得生命的道路,不是律法的宣告,而是在基督里敞开的福音恩典。
张大卫牧师(美国 Olivet University 创办人)在罗马书第7章的讲道中明确指出,保罗并不是要废弃律法。保罗并不是轻看律法的人。相反,他比任何人都热爱律法,也曾试图在律法中寻求神的旨意。然而,他在基督里明白了一个事实:律法是显明罪的圣洁镜子,但使罪人称义的能力在于福音。
因此,罗马书第7章并不是把律法与恩典彼此对立起来的一章,而是最清楚地区分律法的位置与福音能力的深刻圣经默想之处。这一章的回响,对今天的信仰生活而言也并不陌生。人常常把神的话语当作确认自义的工具;或者相反,口中谈论恩典,却轻看神话语的要求。然而保罗所显明的道路,并不是二者择其一。他承认律法的圣洁,同时见证:在律法面前被显明为罪人的人,唯有基督能够使他得生命。唯有不失去这种平衡,圣经默想才不会被困在道德训诫之中,而能更深地进入福音的中心。
镜子前显露出来的罪之面容
律法使人感到不安。它照出我们想要隐藏的内心纹理。贪欲、骄傲、不顺服、自义,在人眼中很容易被包装起来;但在神的话语面前,它们失去了藏身之处。保罗说:“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”这并不是说律法是恶的。恰恰相反,这表明律法是良善且必要的话语。
问题不在于律法,而在于伏在罪之下的人。律法通过“当行”和“不可行”显明神圣洁的标准。然而,人却在这一标准面前发现自己的无能。神的话语是崇高而良善的,但在罪权势之下的心,无法把这良善的命令完成为生命。因此,律法赐下并不是为了把我们囚禁在绝望里,而是为了使我们认识到福音的必要。
如果没有律法,悔改就会变得模糊,因为罪不再被看作罪。然而,如果没有福音,盼望也会消失,因为人虽看见了罪,却不知道如何从罪中脱离。罗马书第7章的神学洞见,正是在这种张力中发出光芒。律法唤醒我们,福音使我们得生命。镜子不能洗净脸上的污秽,却能让人看见污秽。而这种觉察,便成为走向恩典的第一步。
在这里,悔改并不是自我厌弃。悔改是在律法面前诚实看见自己的真实光景,同时也相信在福音里,通向神的道路已经敞开。认识罪与被罪责困住,是两件不同的事。律法显明罪,但恩典赐给罪人重新站起来的盼望。因此,罗马书第7章并不是绝望的一章,而是使人穿越绝望、进入福音之门的恩典通道。
越过定罪的门槛,进入恩典之地
罗马书第7章中关于婚姻的比喻,是保罗论证中非常细腻的一幕。一个女人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受丈夫约束,但丈夫死后,她就脱离了那律法。保罗借着这个比喻说明信徒新的关系。这里重要的并不是说律法死了,而是说旧人在基督里已经死了。信徒并不只是换了一套规范的人,而是其存在的归属已经改变的人。
张大卫牧师的解释在此显出力量。曾在律法定罪之下的旧人,已经在基督的十字架里终结。耶稣基督以自己的身体担当了罪的代价,因此律法不再能把信的人捆绑在死亡的判决之下。这不是模糊的安慰,而是代赎福音所赐下的真实自由。这是在宣告:定罪的话语不是最后的话语,十字架的恩典才是最后的话语。
然而,这自由绝不是放纵。恩典不是允许人轻看罪,而是使人更加深刻地在十字架前认识罪的沉重。认识昂贵恩典的人,不会轻易谈论罪。蒙赦免的人,不是为罪辩解的人,而是以更深的爱与顺服前行的人。福音不止于抹去罪疚感的心理安慰,而是使人脱离罪的权势,过属于神的生活。
此时,自由并不是外在规则消失的状态,而是遇见了新的主人。旧人若被罪和定罪所捆绑,新人则属于基督,并向神敞开。因此,福音不会使人变得不负责任。相反,福音呼召人进入最深的责任之中:作为蒙爱的人去爱人,作为蒙赦免的人去赦免,作为领受恩典的人去顺服。
不是出于惧怕,而是因爱结出的果子
保罗说,我们向律法死了,其目的乃是“叫我们结果子给神”。福音并不只是使人从罪疚感中得释放就停下来。与基督联合的人,生命方向会发生改变。而这种改变必然会显明为果子。救恩不会止于内心的安慰,而会在关系、言语和选择之中,显出新生命的痕迹。
这种果子并不是勉强制造出来的宗教成果。正如枝子连于葡萄树,因得着生命供应而结果子,信心之人住在基督里时,也会结出爱与顺服的果子。在律法之下,是惧怕驱使人;但在福音之中,是恩典推动人。惧怕可以暂时抓住一个人,但爱能深深改变一个人。
从外表看,这两种人生或许相似。二者都谈顺服,也谈圣洁,并且都谈善良的生活。然而,它们的根却完全不同。一种是为了逃避定罪而挣扎,另一种是对所领受之爱的回应。真正的顺服不是惧怕的产物,而是蒙恩的灵魂所结出的喜乐果子。因此,基督徒的顺服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劳苦,而是把已经领受的爱,以生活献还给神的感恩行动。
超越律法,进入律法所指向的旨意之中
福音并不推翻律法。相反,福音使律法所指向的神的旨意在更深层面上得以成全。律法说不可杀人,但在福音中,主连仇恨的根也一并处理。律法说不可奸淫,但主连心中的欲望也照明出来。因此,福音的生活并不是比律法更轻省的生活,而是在圣灵里更加深化的生活。
张大卫牧师强调,我们绝不能失去这种平衡。律法主义把人囚禁在定罪与惧怕之中,而废弃律法的倾向则把恩典变成廉价的话语。保罗拒绝这两个极端。律法是使人看见罪的圣洁标准,福音是神把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的大能。认识恩典的人不会轻视律法;在律法面前经历绝望的人,会更加迫切地抓住福音。
对今天的教会和信徒而言,这一区分也极其重要。律法主义的语言有时看起来非常敬虔,但其中可能隐藏着惧怕、比较,以及自我证明的疲惫。相反,若一边谈论恩典,一边失去悔改与顺服,福音就会沦为方便的借口,而不再是更新生命的能力。罗马书第7章在这两条道路之间,再次把我们带到十字架面前。
因此,罗马书第7章在今天的圣经默想中,也向我们提出尖锐的问题。我们是否仍然活在自义与定罪的尺度之下?或者,我们是否口中谈论恩典,却已经对罪变得迟钝?福音的自由,并不是二者之间松散的妥协。它是与基督同死,并在基督里重新活过来的新生命之路。
律法唤醒我们,恩典扶起我们。悔改变得更深,信心变得更柔和,爱也成为真实。在那里,顺服不再是沉重的义务,而是向神献上的喜乐回应。张大卫牧师关于罗马书第7章讲道所留下的问题,也正在于此:我如今是站在定罪之门前,还是已经进入福音之门内,过着为神结果子的生活?那时,信仰就不再是停留在律法门前的不安等待,而是进入恩典之门、结出果子的鲜活旅程。










